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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每日一读
2021西政考研
市场失灵理论
知识回顾
概念: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发挥作用的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而造成的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形。
主要表现:
1.市场不完全:市场不完全主要是指市场容易形成垄断尤其是自然垄断的情形。市场效率的获得有赖于竞争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的程度,市场依赖竞争得以繁荣,然而竞争具有否定自身的倾向,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垄断,进而减损市场效率,抑制竞争。市场不完全是竞争法产生的主要原因。
2.市场不普遍:市场不普遍主要表现为价格机制的缺位。市场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发挥其配置资源的功能,凡是价格机制不存在或被扭曲之处,就是是市场的不普遍之处,此时就需要国家制定法律对价格实行必要的价格调节甚至直接的价格干预。市场不普遍是价格法产生的主要原因。
3.信息失灵:
(1)信息不充分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量上的不足,原因是:
①信息属于公共产品,经济人在信息提供上会产生搭便车的行为;
②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较高;
③收集和处理信息往往会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能力有限。
(2)信息不对称是指信息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配不均匀,因而信息优势主体必然会利用优势损害劣势主体的利益;劣势主体不能获取有效信息维护自身利益。
(3)信息不准确是指信息在质上与客观事实不一致。原因在于:
①收集和处理信息时发生计算失误和分析方法的错误;
②出于某种目的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信息拥有者想方设法隐瞒自身获取的信息,或制造不正当信息。
4.外部性问题:当一个个体的行为能够给其他不相关当事人带来成本或利益,但是该个体在作出决定时并没有将这些外部影响考虑进去,外部性就产生了。外部性是一种经济力量对另外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是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外部性有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之分,正外部性是指社会成本小于个体成本,社会收益大于个体收益。负外部性则是指社会成本大于个体成本,社会收益小于个体收益。环境问题就是典型的个体成本外溢的负外部性问题。
5.公共产品供应受限:
主要特征:
(1)非排他性,一个消费者消费这种产品不影响其他任何消费者的消费,即所谓的“非竞争”性。
(2)不可分性,由于竞争的缺乏,消费者可以不付款而享受产品,杜绝此类消费者的成本过高,因此以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私人企业不愿意提供这类产品(如路灯无法杜绝不付费的消费者)。
后果:
(1)生产与消费之间无法建立正常联系,致使生产者投资行为无利可图,导致公共产品不足;
(2)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收费困难;
(3)私权主体价值取向难以符合国家要求的社会目标而不愿意提供,或者缺乏承担公共产品的实力,导致私人主体不愿意提供公共产品,反而成为公共产品当然的消费者。
6.经济周期:指的是在市场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周期性地出现经济扩张和市场萎缩的交替更迭循环往复的一种经济现象。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周期问题的存在是经济人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果,是一种微观有序、宏观无序的现象。
#2
考点关联及常考题型
与考点“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以及“行政法和民法的困境”结合理解
简答题、论述题
#3
真题回顾
2015年论述题:国家运用经济法干预经济关系的正当性。
2019年论述题:论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上期参考答案: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本质属性/特征/与市场的内在联系有以下几点(答案要点为以下文字,但应视分值适当对每个要点进行扩充):
1.经济法是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干预之法;
2.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辩证统一之法;
3.经济法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关联耦合之法;
4.经济法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均衡协调之法;
5.经济法是私法与公法互动交融之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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