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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声行业蓬勃发展以来,版权问题可谓是一道“拦路虎”。
2014 年,喜马拉雅就曾因未经授权在自身平台上发布由小说《斗罗大陆》改编的有声读物,被版权方起点中文网及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玄霆娱乐 ")诉至法院。
最终,根据法院判决,喜马拉雅 FM 构成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被判赔付玄霆娱乐 15 万元。此外,《左耳》《甄嬛传》等知名 IP 都曾状告过喜马拉雅的侵权行为。
连头部平台也会一头撞上铁板,更别说一般的有声主播了。那么,应该如何避免“侵权”的发生呢?
作为新人小白来说,最有效的方式当然就是搭上“版权书”的快车,先录制一些非独家版权书,不仅在实战中进步,而且还能让账号累积一定的粉丝和流量。
在可录制的书籍当中,最适合新手小白选择的莫过于公版书了。
那么,什么是公版书呢?
“公版书”即公共版权书籍。1992年10月15日,中国成为《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规定,一般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定在作者有生之年与作者死后50年内。50年后,文学艺术作品的财产权不再归个人所有,成为全人类共有的精神财产。
公版书
我国版权法对公版书的解读是这样的:一般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通俗一点的说,就是看作者有没有去世50年以上,如果有就是可以录的。
比如《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由于去世早已超过50年,这本书就是公版书了,录制时不必经过任何人同意。
国外的文学作品也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是保护期的年限不同,美国是作者死亡后的70年,因此,较为经典的文学作品,基本上都在公版书的领域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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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公版书作为超出版权保护限定的书籍,大部分为大众所熟知,比如《小王子》《昆虫记》《鲁滨逊漂流记》等等,这些耳熟能详的故事很难再挑起听众的新鲜感,要用公版书做出成绩也不是容易的事,毕竟对于有声演播来说,“内容”就意味着生命力。
因此,万花同样为你准备了海量版权书籍,加入万花有声俱乐部,就能领取相应等级的版权书进行录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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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桦树博客https://noni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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